已经取得教师证笔试合格证书的人员
价 格:580
课时安排:5月2日 3日
上课时间:5月2日 3日
上课地点:辽宁沈阳皇姑区黄河大街96-6号
课程特色:沈阳市说课专家组授课,通过率80%
课程内容: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和条件
1.政治思想: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,遵守宪法和法律,热爱教育事业,履行《教师法》规定的义务,遵守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。
2.学历: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,应当具备《教师法》规定的学历。
3.普通话水平:二级乙等以上标准,语文教师应具备二级甲等以上标准。
4.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补修教育学、教育心理学知识,并考试合格取得证书。
5.教育教学能力:按《辽宁省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(辽教发[2008]73号)和《辽宁省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实践考核办法(试行)补充通知》(辽教发[2008] 74号)等文件执行。能力测试结果,作为是否认定的依据。
6.身体条件:参照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》及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进行体检。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,应参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《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》(教资字〔2010〕15号)执行。